南京: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10-19
江北新区,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280号)的要求,我委近期将组织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此次备案的众创空间需是已被认定为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并符合此次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
2.各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参与此次备案工作,指导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审核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 申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向我委提出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评审材料电子版。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10月19日(周四)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61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屠 强 83677485
市科委高新处 濮少杰 68786259
附: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2017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申报通知10.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