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10-12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委):
为更好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要求,省财政厅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风险予以补偿。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