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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关于发布2017年度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05-10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五”市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创新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支持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现代农业技术研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国际研发合作、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建设、专利保险、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社会发展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企业技术研究院、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与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4.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研发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4.在同等条件下,2016年申报的储备项目优先申报,优先立项。

  三、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zxzj.wuxi.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xkjj.gov.cn下载)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各地区科技局。各地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送达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6月30日或者XX年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为加强政府科技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本年度立项签订合同的项目以及不签订合同的市级补助25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仍须到本地区的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专户(一个项目一个农行专用账户,与本项目无关的资金不得划入该项目的专用账户)。

  4.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5.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相关指南中明确或者其所在的段落序号)。

  3.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

  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加5个工作日。

  六、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提供该单位的不诚信记录信息。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它事项

  1.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侯建伟、林玉霞,联系电话:85617307、85617308、85617309。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

  3.各类计划项目申报的联系人电话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1.2017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一览表

  3.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MS Office文档]

  4.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附件4-1: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建议书[MS Office文档]

    附件4-2:项目建议书新药和创新器械建议书[MS Office文档]

    附件4-3-1:项目建议书(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MS Office文档]

    附件4-3-2:项目建议书(农村科技服务)[MS Office文档]

    附件4-4:创新基金项目建议书[MS Office文档]

    附件4-5: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MS Office文档]

    附件4-6:无锡市国际合作载体项目建议书[MS Office文档]

    附件4-7-1:成果产业化贴息建议书[MS Office文档]

    附件4-7-2:成果贴息知识产权前置审查表[MS Office文档]

    附件4-8:项目建议书(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医疗与公众健康)[MS Office文档]

    附件4-9-1:无锡市企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三年发展[MS Office文档]

    附件4-9-2: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运营[MS Office文档]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1: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研发(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鼓励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着力攻克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61号、锡财工贸〔2016〕2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研发(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支持我市企业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在典型行业的开发应用,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支撑优势产业整体提升。根据其技术水平、承担单位基础与能力、新增研发投入、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给予不超过50万元研发资助资金。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重点支持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

  G011 现代网络与通信技术

  G012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封测技术

  G013 云计算、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

  G014 人工智能技术

  G015 高性能计算技术应用

  G016 面向文化产业的数字媒体技术

  2.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

  G021 高精密工作母机

  G022 高端通用机械装备

  G023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G024 高精密模具设计及制造

  G025 “两机”核心关键零部件

  G026 3D打印(增材制造)、近净成形等制造技术

  G027 无人机技术及应用

  G028 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部件

  G029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应用

  3.汽车及新能源机车:

  G031 整车设计及制造技术

  G032 汽车关键零部件

  G033 汽车电子

  G034 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

  G035 面向混合动力、纯电驱动的高性能电机及其传动系统

  G036 新能源汽车控制技术

  4.新材料:

  G041 半导体照明材料

  G042 纳米材料及器件

  G043 石墨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G044 光电子材料

  G045 新能源材料

  G046 新型特种合金材料

  G047 高性能陶瓷材料

  G048 先进高分子材料

  5.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G051 太阳能相关技术

  G052 风能相关技术

  G053 核能相关技术

  G054 智能电网相关技术

  G055 大型机电装备高效传动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

  G056 工业余废热提质与高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6.环境保护:

  G061 高效成套污水处理技术及设备

  G062 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成套废气处理技术及设备

  G063 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

  G064 土壤修复技术及设备

  G065 大气环境监测技术及设备

  7.高端纺织及服装:

  G071 高档纱线等棉纺织品产品

  G072 新一代差别化高性能化纤产品

  G073 纺织印染清洁化生产新技术

  G074 棉纺加工、印染智能化加工体系

  8.其他:

  G081 其他高新技术及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工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

  2.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

  3.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技术研发计划定位要求,属于年度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明确的研发内容,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项目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项目完成时原则上须有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领域项目须完成样机系统,能源与资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产品样机,新材料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纳税凭证;

  3.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清单;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梁溪区科技局

朱智勇

83158925

锡山区科技局

俞 伟

88700577

惠山区科技局

张征宇

83597000-87411

滨湖区科技局

曲 萍

81178551

新吴区科信局

龚一峰

81890889

无锡市科技局

叶利群

81821889

 

 


 

  附件1-2: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研发(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生物医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鼓励企业围绕生物医药领域,攻克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61号、锡财工贸〔2016〕2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研发(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生物医药)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1.新药项目:指南代码S301,自主研制的一类新药或者按照一类新药标准审批的新药、重点三类创新药、生物制品、现代中药,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已开展临床实验研究且已具备良好产业化基础条件的可以申请支持。每个项目市级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创新医疗器械项目:指南代码S302,研制的创新三类或重点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良好市场前景,能提升我市相关领域产业的可以申请支持;医疗器械的创制项目研发和产业化主要工作应在无锡开展,产品应已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每个项目市级资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指南代码S303,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已取得体外一致性评价阶段性成果的品种,根据品种的临床意义、市场竞争力、药学工艺基础、一致性评价方案可行性等要素,择优支持。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优势成熟品种、独家品种优先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品种必须具备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基础,品种的产业化应在无锡开展,通过扶持进一步提高全市药品质量水平,带动产业创新升级。每个项目市级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无锡市区注册落户的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申报单位需具有完成临床试验、一致性评价工作和产业化任务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保障。申报项目要求2014年以来已取得相关批件证书,新药项目必须已取得临床研究批件、受理通知书或新药证书,医疗器械项目必须取得产品注册证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必须取得国家药监部门备案或受理通知书。凡已获得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重复支持。立项单位应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完成上报年度进展报告。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临床研究批件、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产品注册证、备案许可等相关批件或证明;

  3.为本项目研发资金投入的证明材料;

  4.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建锋(市科技局农社处)

  电 话:81821903

 


 

  附件1-3: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研发(现代农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61号,锡财工贸〔2016〕27号),特制订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研发(现代农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本项目计划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主体,重点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集成应用创新和示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壮大农业科技企业规模,集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1.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

  L101 农业优质丰产高效技术集成创新示范;

  L102 农村农田污染防控及修复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

  L103 地方特色优良品种保护及农业新品种开发;

  L104 生态高效设施化种养殖关键技术研发;

  L105 新型安全高效生物农业制品创制及应用技术研发;

  L106 农业病虫害防治与农药化肥减施增效技术研发;

  L107 高性能设施农业生产作业装备研发;

  L108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产品研发;

  L109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研发;

  农业技术研发项目按新增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资助。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2.农村科技服务

  重点在全市经济林果、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特色水产等领域,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提供技术指导、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科技服务,壮大科技型农业企业规模,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根据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础条件、辐射带动成效等,按新增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资金。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L201 农村科技服务超市

  支持我市科技型农业企业等主体,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经过2-3年的建设形成较好的产业优势,并建成集“店面、队伍、网络、基地、成果、品牌”等各类农业科技服务资源于一体、产业带动成效显著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全市择优支持不超过3家。

  L202 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支持具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一定规模生产基地,运行管理规范,技术力量较强,产业特色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应用和转化推广,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品牌,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全市择优支持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

  1.农业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单位2016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1.5%,近三年内须有专利、软件著作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或者授权,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技术集成创新示范项目(指南代码L101),要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促进农业科技资源向园区集聚,提升园区孵化功能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农业污染防治项目(指南代码L102)要求申报单位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品种培育项目(指南代码L103)要求申报单位拥有必备种质资源条件和较好育种工作基础;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指南代码L104-L109)原则上要求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需突出对相关产业的支撑和引领,要求突破关键技术和其它技术的集成应用,能申请或获得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涉及示范的项目需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基地,能形成一定规模的示范应用或实现产业化。

  优先支持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农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本计划项目。

  2.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条件

  要求申报单位能通过多种形式技术原创或引进,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服务带动,须建示范基地30亩以上,有10人以上专家和技术服务团队,服务农户不少于50户。

  农村科技服务超市项目必须有明确的主导产业,能推动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具有稳定的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队和技术人员,能定期开展专家咨询,科技培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服务;涉及农资农产品经营的,需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源正规,无假冒伪劣。

  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项目必须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有完善的章程并按照章程规范化运作;具有一定条件基础设施、一定规模生产基地,产业特色明显;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农民致富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

  1.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专利、技术标准、农产品品种证书、商标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2.农村科技超市建设项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咨询、技术培训等)证明材料;

  (4)专利、技术标准、农产品品种证书、商标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3.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合作社章程与会员资料;

  (4)专利、技术标准、农产品品种证书、商标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建锋(市科技局农社处)

  电 话:81821903

 


 

  附件1-4: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8号、锡财工贸〔2016〕2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与食品工程五大领域,重点支持我市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省级以上科技产业园、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及高校院所建立的具有企业孵化功能的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载体内的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江苏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经评审立项后,每个项目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资金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

  1.电子信息

  B011 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

  B012 微电子与集成电路技术

  B013 计算机、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技术

  B014 物联网与智能交通技术

  B015 现代数字媒体技术

  2.光机电一体化

  B021 先进制造与新型装备

  B022 工业控制与智能制造

  B023 电力与电工技术

  B024 交通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3.新材料

  B031 金属材料

  B032 无机非金属材料

  B033 高分子材料

  B034 精细化学品

  4.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B041 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

  B042 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

  B043 高效节能技术

  B044 水污染控制技术

  B045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B046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B047 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5.生物与食品工程

  B051 生物工程

  B052 食品工程

  6.其它

  B061 其他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2.在无锡市区内注册满一周年以上(2016年3月1日之前注册的企业)的规模以下(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工业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

  3.从事研究开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新办企业除外)。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建议书(“无锡科技”网上下载)

  (三)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

  2.上年末企业财务报告及纳税凭证。

  3.自筹资金证明文件(企业承诺函、银行证明文件)。

  4.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

  5.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6.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质量体系认证材料、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产品照片等)。

  7.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8.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联系人

电话

锡山区科技局

俞 伟

88700577

惠山区科技局

张征宇

83597000-87411

滨湖区科技局

曲 萍

81178551

周益军

81178557

梁溪区科技局

朱智勇

83158925

新吴区科信局

龚一峰

81890889

金 兰

81890900

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

周世明

81821890

市科技局高新处

阚 雳

81821894

 

 


 

  附件1-5: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国际研发合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支持我市企业进行国际研发合作,根据市《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8号、锡财工贸〔2016〕24号),制订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国际研发合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1.支持重点:

  1.1.支持面向欧美发达国家、以色列、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全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围绕全市重大、前沿科技需求,开展国际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解决重大、核心和关键技术问题;

  1.2.结合沿线国家的技术需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

  2.支持领域:

  2.1.与科技发达国家合作支持重点领域:

  Z101 新能源

  Z102 新材料

  Z103 生物医药和医疗卫生

  Z104 节能环保

  Z105 先进制造

  Z106 新一代信息技术

  2.2.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支持重点领域:

  Z107 农业

  Z108 资源

  Z109 信息通信

  Z110 先进制造

  Z111 医药健康

  3.支持方式:

  每个项目按其新增投入的20%给予资助,市级扶持资金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

  2.申报单位应为上年度规模以上(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工业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通高等院校和三级甲等医院。

  3.中外合作双方应已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与科技发达国家合作的成果须由双方共有。

  4.与科技发达国家(地区)合作的国际研发项目,申报内容应突出自身研发能力,通过更大力度“引进来”促进自主创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的国际研发项目,申报内容应侧重于先进技术的应用示范,通过嫁接全球资源实现更大步伐“走出去”,在当地产生积极成效。

  5.优先支持通过我市市级以上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转移的项目、在参加市级以上科技部门组织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或项目推介活动中形成的项目。

  6.不支持纯设备采购使用、高科技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市场推广项目和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国际研发合作)项目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纳税凭证;

  3.合作双方签字的合作合同、协议中外文复印件(验中、外文原件;如只有外文,须翻译成中文),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查新报告;

  5.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文杰(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电 话:81821918

 


 

  附件1-6: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国际科技合作载体)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鼓励我市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先进科技资源,根据市《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8号、锡财工贸〔2016〕24号),制订2017年度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支持重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支持引进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或公司等,以联合共建或者独立建设的方式设立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中介服务。鼓励国外高端资源在无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载体机构。

  支持方式:经审计后,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资助(后补助)。

  二、申报条件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并于申报项目前已经与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或公司等签订引进或合作共建协议,主要为我市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提供专业服务;

  2.申报单位已或计划于2017年在制度建设、人员投入、支撑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提供保障措施;

  3.国际科技合作载体预期在2017年后取得较好的服务业绩,并使我市企业在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载体)项目建议书(格式从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纳税凭证;

  3.合作双方签字的合作合同、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验中、外文原件;如只有外文,须翻译成中文),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在“其他相关材料”栏中上传);

  4.场地租赁合同、人员聘用合同或各级社保部门提供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在“载体服务用户和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栏中上传);

  5.其他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文杰(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电 话:81821918

 


 

  附件1-7: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专利保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8号,锡财工贸〔2016〕24号),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专利保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和方式

  无锡市区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信誉良好,创新能力较强,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级软件企业、各级领军人才企业以及近三年内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的专利保险(指南代码为X200),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已就以下企业所属专利投保专利执行险,并已交付全额保费。

  1.涉及企业核心技术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专利,且在有效期内;

  2.以发明专利为主,也可是围绕产品结构的核心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是围绕产品工业设计的核心外观设计专利;

  3.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省优质发明专利以及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实现价值的专利优先。

  4.专利授权人与申报企业应当是同一法人。

  三、申报方式

  列入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支持范围的,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统一申请保费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专利保险合同清单(按行政区域划分);

  3.相关企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的专利保险合同(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支付专利保险费的发票(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乔健

  联系电话:81821907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联系人:孙佳伟

  联系电话:68865428

 


 

  附件1-8: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8号,锡财工贸〔2016〕24号),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设;以及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加快企业高价值专利项目培育。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示范计划项目分两类组织,一类是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计划项目(指南代码P601),另一类是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指南代码P602)。

  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计划项目采取评审制。根据项目新增研发投入、技术水平、承担单位基础与能力,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等,经评审后,列入计划的项目市级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计划项目

  申报项目单位应为无锡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1.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知识产权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

  2.企业已列入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要求承诺在2018年完成省贯标绩效评价,力争通过国家贯标认证。

  3.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产出。截止2016年12月底,有效授权专利和有效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40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有效发明专利申请和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2)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有效PCT专利授权不少于2件。

  4.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较强,实现产业化率较高,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专利技术产生,其中有1项以上专利产品为企业主营业务产品。

  5.已初步建成专利专题数据库,为企业科研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保护提供专利信息支撑。

  6.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利用企业网络、专利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知识产权业务知识、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措施。

  7.企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

  (二)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

  无锡市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作为申报主体,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校科研院所中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组织申报和实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

  1.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具备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专门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

  (2)企业已列入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要求承诺在2018年内完成省贯标绩效评价,力争通过国家贯标认证。

  (3)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产出。截止2016年12月底,有效授权专利和有效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50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①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8件;

  ②有效发明专利申请和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6件,其中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4件;

  ③有效授权PCT专利不少于3件。

  (4)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较强,实现产业化率较高,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专利技术产生,其中有1项以上专利产品为企业主营业务产品。

  (5)已建成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为企业科研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保护提供专利信息支撑。

  (6)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利用企业网络、专利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知识产权业务知识、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措施。

  (7)企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

  2.合作单位条件

  (1)高校科研单位:高校院系和科研单位研究部门的重点学科应与企业专利产品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相同,开展科研和产品开发合作,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或合同。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无不良代理和服务记录,并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获得国家星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市级以上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必选);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加盖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必选);

  3.企业2014年以来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专利量较多时可用表格清单表示并加盖公章);(必选)

  4.项目实施承诺书及申报单位合作协议(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必选);

  5.高新技术企业、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先进单位和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书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已获得省市同类计划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拟申报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的企业应当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申报项目前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组织申报。

  3.申报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主体单位为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组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项目运行及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

  五、联系方式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计划项目

  联系人:乔健(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处)

  电 话:81821907

  2.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

  联系人:石秀臣(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处)

  电 话:81821886

 


 

  附件1-9:

 

2017年度无锡市成果转化(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与产业对接,加速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依据《无锡市科技成果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9号、锡财工贸〔2016〕25号)规定,特制订2017年度无锡市成果转化(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省、市科技政策和无锡市“十三五”科技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突出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集成资源,重点突破,在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支持高附加值的关键材料、核心单元、重大整机等,推动产业加快向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实力。

  1.新一代信息技术

  Y011 无线通信、网络关键核心设备

  Y012 智能电机核心控制芯片

  Y013 新型光电显示核心器件及产品

  Y014 物联网、云技术和大数据关键技术与应用产品

  2.节能环保

  Y021 工业废气高效洁净处理与利用装备

  Y022 低能耗废水深度处理装备

  Y023 废弃物资源化与减量化处理装备

  Y024 节能关键核心设备

  3.新材料

  Y031 纳米、石墨烯等新型应用材料

  Y032 高强轻质金属材料

  Y033 新型电子材料

  Y034 先进复合材料

  Y035 新型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

  4.新能源

  Y041 太阳能光伏、新型光热利用技术关键设备及装置系统

  Y042 高效风电控制技术关键部件及装置系统

  Y043 生物质能关键配套技术部件及装备

  Y044 智能电网关键零部件及成套设备

  Y045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

  Y046 新型高效贮能设备

  5.先进制造

  Y051 高速、高精度加工装备

  Y052 智能装备及核心部件

  Y053 航空航天、海洋、现代交通等核心部件及装备

  Y054 3D打印核心单元及主流工艺装备

  6.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

  Y061 工业生物工程关键装备

  Y062 生物产品制造

  Y063 高科技农业装备

  二、支持方式

  经考核和审计后,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资助。在计划实施期内,年度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年兑现一次。

  三、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和宜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工业企业,上年度实现盈利;

  2.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

  3.申报企业有在研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或近三年有市级及以上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

  2.项目须拥有与其目标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尤其鼓励拥有PCT专利。鼓励联合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拥有的核心技术来源清晰;

  3.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目标产品,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在实施期内取得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需500万元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5.项目实施期与贷款贴息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6.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产业化贷款贴息)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产业化贷款贴息)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控制在15—25字;

  (四)申报指南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附已有的银行项目贷款合同(及用途证明)或新增贷款意向书;

  3.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4.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清单,联合科研院所或高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并附相关科技成果及应用许可等证明文件;

  5.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6.知识产权与项目相关性前置性审查表(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7.涉及环评的项目,须提供权威部门的环评报告;

  8.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诊断试剂、食品等,须附相应的批准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锡山区科技局

裴文超

88221701

惠山区科技局

马 飞

83597000-87409

滨湖区科技局

刘兴海

81178558

梁溪区科技局

潘 琳

83158953

新吴区科技局

龚一峰

81890889

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侯健伟

85617307

无锡市科技局成果处

王春耕

81821911

 

 


 

  附件1-10:

 

2017年度无锡市成果转化(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依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9号,锡财工贸〔2016〕25号),特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成果转化(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和方式

  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该企业应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又是所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指南代码为P400),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

  2.申报企业与银行签订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合同已按约履行完毕,所涉及贷款还本付息日应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申报项目未曾获过财政贴息资金支持;

  3.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专利权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其中,表六“项目专利质押贷款情况”中,“贷款银行意见”须由贷款银行加盖公章确认)。

  (二)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专利权质押贷款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银行贷款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5.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6.企业各级各类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建伟(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处)

  电 话:81821906

 


 

  附件1-11:

 

2017年度无锡市成果转化(社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在社会事业领域的服务和支撑能力,推进科技惠民示范行动,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59号,锡财工贸〔2016〕25号),特制订2017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针对人口健康、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安全、节能减排和社会服务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解决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技术联合攻关和先进适宜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本计划分为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共两个类别。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1.社会发展科技示范

  围绕民生领域重点社会问题,以各级政府实事工程为依托,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和集成示范。每个项目申请市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20%;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S101 临床转化研究中心试点建设与科技示范

  以临床转化为导向,依托我市优势临床学(专)科,针对某一重点疾病领域,整合共享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技术资源,实现医学最新科研成果的临床转化和医疗技术推广应用,建设一系列具备专科特色与国内领先性的临床研究和诊疗中心。

  S102 城乡宜居环境建设与科技示范(大气污染成因解析与防控、土壤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水环境监测与综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

  S103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研制与科技示范

  S104 公共安全监控与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科技示范

  S105 节能减排、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S106 智慧养老康复技术应用与示范

  2.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

  S201 临床诊疗技术创新与应用

  围绕重大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的临床问题,开展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创新,建立可推广应用的疾病诊治专家共识或规范化方案,有效提升临床诊疗水平。

  请填写对应临床专科名称及代码,临床专科名称及代码如下: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Y 0101

心血管内科

Y 0102

呼吸内科

Y 0103

消化内科

Y 0104

内分泌科

Y 0105

血液内科

Y 0106

肾脏内科

Y 0107

感染科

Y 0108

风湿免疫科

Y 0201

普通外科

Y 0202

骨科

Y 0203

心血管外科

Y 0204

胸外科

Y 0205

泌尿外科

Y 0206

整形外科

Y 0207

烧伤科

Y 0208

神经外科

B0301

肿瘤科

P 03

妇产科

P 04

儿科

P 05

急诊科

P 06

神经内科

P 07

皮肤科

P 08

眼科

P 09

耳鼻咽喉科

P 10

精神科

P 11

小儿外科

P 12

康复医学科

P 13

麻醉科

P 14

医学影像科

P 15

医学检验科

P 16

临床病理科

P 17

口腔科

P 18

全科医学科

  S202 公共卫生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

  针对传染性疾病、老年性疾病、儿童常见病的防治以及残疾人、慢性病患者康复等问题,开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保障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

  以上每个项目市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是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参加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有不良科研信用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2.S101临床医学转化研究中心试点建设与科技示范项目主体限三级甲等医院,每家限报1项,须依托省级以上临床重点学(专)科申报,在申报的重点疾病领域临床转化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鼓励医院、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协同创新。

  3.其他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和实施权限,要求有明确的应用实施案例、具体的示范地点或范围。鼓励成果示范应用单位联合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参加单位之间须有相关合作协议。优先支持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和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4.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主体应为本市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大学医学院等)。三级甲等医院每家限报6项,其他医疗机构和高校院所每家限报3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无锡科技”网上下载);

  (三)申报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相关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相关合作协议等及其他辅证材料。

  2.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论文、专利或其他相关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雪倩(市科技局农社处)

  电 话:81821904

 


 

  附件1-12:

 

2017年度无锡市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提升科技设施的创新服务能力,引导企业研发机构提高建设水平,据《无锡市科技发展(创新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6〕60号、锡财工贸〔2016〕26号),特制订2017年度无锡市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2017年度无锡市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分企业技术研究院、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运营资助三大类。经评审,企业技术研究院主要是对前期近三年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的软硬件设备投入给予10%后补助,综合考量研发人员规模、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科研成果及转化成效等情况,给予市级经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专业技术类)主要是对前期近三年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的软硬件设备投入给予10%后补助,综合考量服务业绩成效、举办活动经费支出、新增研发用软硬件设备投入、专业耗材支出和孵化培育创业项目等情况,给予市级经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科技载体综合类)主要是对已认定的市级科技载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主要是综合考量服务业绩成效、举办活动经费支出、新增研发用软硬件设备投入、专业耗材支出和孵化培育创业项目等情况,分优秀和良好两个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最高奖励100万元,考核等次为良好的最高奖励50万元,每年不超过10家平台予以支持。

  1.企业技术研究院

  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集聚培养高端人才,抢占行业制高点,引领行业创新驱动发展。

  M211 企业技术研究院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

  面向产业集聚明显、要素集中突出的科技创业载体,依托具有业务、规模优势的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找准产业技术创新链条的关键环节,在微电子新材料、基因测序、光电应用、智能制造、智能计量、纺织服装、金属检测、环保检测、生物育种、科技载体等领域建设一批专业技术或综合科技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共性加工、检验检测、试验验证、模板制作等专业技术服务和创业孵化、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化综合服务。

  申报类别:

  M31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专业技术类)

  M312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科技载体综合类)

  3.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

  鼓励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含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教单位重点实验室)加入共享服务平台,通过绩效考核评估,依据常规服务业务,制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资质和水平,培育骨干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继续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申报类别:

  M32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专业技术类)

  二、申报具体条件

  (一)企业技术研究院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具体的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发技术水平行业内排名领先;名称必须冠以“###公司***技术研究院”,“***”为所从事的技术领域和方向;

  2.研发经费筹措计划可行,无锡本地行业骨干领军企业在原有研发机构基础上提档升级而设立研究院,承担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年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应占企业销售收入的2%以上;申报单位原则上须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3.具有国内先进的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研发人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

  4.有独立研发大楼,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能仅仅是企业检验检测中心);研发设施完备,仪器设备(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的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计算机软件)原价值1000万元以上,具备新产品的开发设计手段和一定水平的试验测试验证能力,能满足研究开发和转化服务的业务需要;

  5.近三年拥有发明专利授权3项以上。

  (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的申报条件

  1.本年度仅支持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正常运行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名称必须冠以“无锡市******公共服务平台”,“***”为所从事的技术领域和方向,若是科技载体,“***(**级)”请直接冠以科技载体名称,同时标注级别;

  2.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服务(或专业孵化)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科技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公共服务(或孵化培育)业绩;平台有常规业务的服务产品,已制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有一套管理体制及内部运行机制,能基本满足区域内的服务需求;

  3.拥有一支10人以上较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平台人才队伍年龄、岗位、学历、技术职称等结构层次合理,团队素质和水平能满足平台发展需求;

  4.平台公共服务场所独立集中,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专业技术领域的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等设施条件,软硬件设备原价值应达到100万元以上(科技载体除外)。

  (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的申报条件

  1.本年度仅支持已完成验收的各类创新平台,名称必须冠以“无锡市******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为所从事的技术领域和方向;

  2.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科技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公共服务业绩,上年度取得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平台有常规业务的服务产品,已制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有一套管理体制及内部运行机制,能基本满足区域内的服务需求;

  3.拥有一支10人以上较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平台人才队伍年龄、岗位、学历、技术职称等结构层次合理,团队素质和水平能满足平台发展需求;

  4.平台公共服务场所独立集中,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专业技术领域的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等设施条件,软硬件设备原价值应达到300万元以上。

  三、申报要求

项目类别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运营资助

企业技术研究院

1

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必选

必选

2

3年发展规划及人财物独立自主权和支配权证明材料

必选

必选

3

附件:a、组织功能构架图;b、研发机构人员清单或科技服务平台人员清单;c、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计算机软件清单

必选

必选

附件:d、上年度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必选

必选

附件:f、近3年专业耗材支出清单(不含水费、电费、常规数码设备耗材支出);g、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h、近3年服务单位数量、服务收入明细、i、近3年培训台账

必选

可选

附件:j、知识产权授权明细

必选

必选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选

必选

5

税务登记证

必选

必选

6

固定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或服务场地证明材料及平面布置图

必选

必选

7

上年度财务及研发投入审计报告

可选

必选

8

近3年授权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新药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可选

必选

9

行业资质或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可选

可选

10

成立研究院或服务平台、组织架构、研究院或服务平台领导任命等有关证明材料;研发机构研发人员或平台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用工合同、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明材料;近3年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计算机软件发票复印件、企业质量手册由申报单位整理好,接受现场核查。

请提前准备接受现场核查

请提前准备接受现场核查

11

上年度或近3年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企业委托的合同科研项发文、合同、到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整理好,接受现场核查。

请提前准备接受现场核查

请提前准备接受现场核查

12

近3年专业耗材支出发票复印件(不含水费、电费、常规数码设备耗材支出);近3年服务单位数量、服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培训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整理好,接受现场核查。

请提前准备接受现场核查

请提前准备接受现场核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莹、陶佳漪,万磊(市科技局科技事业和条件处)

  电 话:81821885,81821922、81821884、81821883(指南解释);

  邮 箱:813syc@163.com。

 


 

  附件2:

 

2017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一览表

 

计划类别

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的项目申请书

相关计划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

上年末企业财务报表及纳税凭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税务登记复印件

专利、软件著作权证明

相关协议(保险、贷款、国际合作协议)

费用清单(缴费凭证、利息支出凭证

生产许可证、注册批件

其他相关材料

创新能力所述其他材料

负责处室

联系电话

1

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不含生物医药)

必备

必备(格式1)

必备

必备







高新

81821887

2

生物医药类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简称:生物医药技术研发)

必备

必备(格式2)

必备

必备

必备



必备



农社

81821903

3

现代农业技术研发

必备

必备(格式3)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2


农社

81821903

4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必备

必备(格式4)

必备

必备





注3


高新

81821894

5

国际研发合作

必备

必备(格式5)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4


国际

81821918

6

国际科技合作载体

必备

必备(格式6)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5


国际

81821918

7

专利保险

必备

/

必备

必备


必备

必备




综合

81821886

8

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

必备

/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6





综合

81821886

9

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

必备

必备(格式7)

必备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7


成果

81821899

10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必备

/

必备

必备

必备

必备





综合

81821886

11

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应用)

必备

必备(格式8)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5

必备


注8


农社

81821904

13

创新能力(企业技术研究院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助)建设资金

必备

必备(格式9)

必备

必备

必备

必备

必备



注9

事业

81821883

  注1:表格中未填部分均表示“可选”。

  注2:农业科技超市的服务证明、合作社章程与会员资料必备。

  注3:指南中所描述的相关材料的类型。

  注4:国际科技研发合作要附后项目查新报告

  注5:场地租赁合同、人员聘用合同或各级社保部门提供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注6: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及申报单位合作协议;

  注7:知识产权与项目相关性前置审查表

  注8:医疗与公众健康项目需要科技查新报告,科技示范工程需要相关协议

  注9:详见创新能力指南中所描述的材料


江苏创新百强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豪森医药创建于1995年7月,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化学、生物药物研究,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合成,制剂制造和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集团,集团本部及制造基地位于黄海之滨、风光秀丽的花果山下,是国家最早评定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之一,国内最大的抗肿瘤和精神类药物研发和和生产基地之一。“豪森”为“中国驰名商标”。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8日,由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2003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并于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首家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国电南瑞”,证券代码“600406”。

南京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中兴技术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000万,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SZ000063)下属子公司,主要股东是上海中兴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上市公司,是全球第四大手机生产制造商。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集团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13000多人,总占地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是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型医药集团企业,是国内最大的肝健康药物研发和生产基地,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连云港新医药产业基地重点骨干企业,2014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第20位,在江苏省医药行业中位列第二。2015年,肝病用药在国内医院市场占有率21.9%,连续多年稳居行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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