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组织申请2017年度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的通知
2017-05-10
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7〕62号)、《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发〔2017〕63号)要求,现就我市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1.申报对象。省“四十条政策”发布之后,即2016年8月16日后新引进并在我市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合同科研、技术转移、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
2.组织方式。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的区科技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委,由我委审核盖章、推荐上报。
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申报
1.申报对象。围绕我市区域、行业创新发展需求,以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从事合同研发、技术转移、衍生孵化等技术服务,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机制的新型研发机构。已参加并完成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2.组织方式。新型研发机构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的区科技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委,由我委审核盖章、推荐上报。
三、其它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科技厅、财政厅通知要求(通知及有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南京市科委成果处 赵翔 025-68786266
附件: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列统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