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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实行“三次警示” 稳步推进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

2018-06-22

问:近日,我们注意到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约谈8家境外发债未备案企业的信息,请介绍主要背景,是否还有进一步措施?

  答:为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2015年9月,我委印发《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对企业境外发债由审批制改为总规模控制下的备案登记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明确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及金融机构外债管理,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健全本外币全口径外债和资本流动审慎管理框架体系”。

  近期,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发行外债未按规定事前备案登记。为此,我们约谈了部分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指出企业发行外债存在的违规之处,要求企业发行外债严格遵守2044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并监督企业履行事先备案登记手续。5月18日,我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约谈违规发行外债的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将有关约谈情况进行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企业依规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控外债风险,我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如初次发现企业发行外债有未事先办理备案等违反2044号文相关规定的行为,约谈企业和承销商、律所等中介机构,并在我委官网发布相关警示公告;如再次发现违规行为,则在我委官网点名警示违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通报其违规行为;如第三次发现违规行为,则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问责,暂停有关企业的境外发债备案登记和有关中介机构参与发行外债。



来源:国家发改委

江苏创新百强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豪森医药创建于1995年7月,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化学、生物药物研究,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合成,制剂制造和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集团,集团本部及制造基地位于黄海之滨、风光秀丽的花果山下,是国家最早评定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之一,国内最大的抗肿瘤和精神类药物研发和和生产基地之一。“豪森”为“中国驰名商标”。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8日,由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2003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并于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首家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国电南瑞”,证券代码“600406”。

南京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中兴技术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000万,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SZ000063)下属子公司,主要股东是上海中兴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上市公司,是全球第四大手机生产制造商。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集团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13000多人,总占地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是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型医药集团企业,是国内最大的肝健康药物研发和生产基地,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连云港新医药产业基地重点骨干企业,2014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第20位,在江苏省医药行业中位列第二。2015年,肝病用药在国内医院市场占有率21.9%,连续多年稳居行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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