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政策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018-02-07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将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把握当今时代技术变革的最新趋势,聚焦我省发展重大需求,更加注重应用研究、集成创新和技术交叉融合, 着力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出一批前瞻性、原创性、标志性的科技创新成果,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为推动我省成为全 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重要环节提供有力支撑。

一、支持重点

1.加强战略高技术前瞻部署。跟踪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 面向江苏未来发展,聚焦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未来网络与通信等产业技术前沿领域,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性技术研 发和技术交叉融合创新,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在前沿领域着力打造江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 优势产业领域,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提升产业高端发展水平。支持节能减排、军民融合、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共性技术研发,提高产业整 体竞争力。

2.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 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联合多个研发单位开 展基于交叉学科的前沿技术研究,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支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为加快上市步伐提供科技支撑。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 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有企业以及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项目。

3.优化区域产业创新布局。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导高新区以及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加强前瞻性技术部署,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 “一区一战略产业”布局。引导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形成“一县一主导产业”布局。引导创 新型试点乡镇围绕特色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 镇一特色产业”布局。

4.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沿技术研发,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开展产业前瞻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研发。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 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项目。强化科技计划的上下集成,鼓励利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面向江苏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技术研发。优先支持在地方财政前期资助项目成果基础上开展深入研究的申报项目及地方财政给 予资金支持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第五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 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 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 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 识产权分析报告。

3.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 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对销售等经济指标不作考核要求。 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能源与资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 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竞争项目组织实施。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县 (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等项目主 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重点项目组织方式。

强化顶层设计,在前期调研、广泛 征集、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支持方向。瞄准掌握一批产业高端 环节核心技术和未来产业前瞻性技术,凝练项目主题,加强技术集成和项目整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发挥产学研用各方创新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基于交叉科学的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前 瞻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本年度重点项目原则上只面向指南十大产业前瞻技术 研发领域、重点支持方向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方向。 重点项目主要由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产业技 术研究院、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等,按照 “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项目承 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 题为企业承担,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 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组织工作,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产业链优质创新资源,充分发挥联盟专家技术委员会产业创新决策咨询作用,聚焦产业竞争关键技术方 向,组织上下游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申报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加盟研究所,围绕产业前瞻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优先支持高新区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的发展要求,围绕重点发展的前瞻性战略产业,依托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相关单位申报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申报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领带动行业创新发展。项目牵头单位要跨地区整合资源, 形成所在产业技术领域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一流高校的强强联合。

2.竞争项目组织方式。

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 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 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 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项目,产学研联合开 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高校或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 业研究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联合申报。竞争项目省资 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

3.限额申报要求。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设区市限报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其中盱眙县因存在科技失信行为,申报名额不超过1项;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限报8项;2017 年度通报的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的高 新园区每家限报8项,排名11-20位的高新园区每家限报5项,其 余高新园区及常州科教城每家限报2项;试行计划单列的高等院 校限报8项,其他在宁部省属本科院校限报3项。除此之外,昆山 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县各增报1项;省级以上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具体名单见附件3)增报2项;用于支持省级科技产业园、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建设的指标每个设区市增加2 项,用于支持省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的指标每个设区市增加3项。 在上述限额指标范围内,每个设区市(含县、市)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委)牵头组织;每个省级以 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由联盟秘 书处负责组织;每个省级以上高新区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获得第五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 营)的参赛项目不受限额指标限制。重点项目申报占用项目申报 单位所在地限额指标,课题申报不另占用指标。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有效性,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信息的一致性 由项目申报单位作出信用承诺并负完全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项目附件清单中所列证 明材料的完整性及与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中内容的一致性, 由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在《项目附件审核表》上由审核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申报材料中签章及 日期完整性、推荐程序合规性、申报单位是否注册在本辖区内且 正常运营等由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作出信用承诺。

2.在宁部省属本科院校的项目申报由部省属本科院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项目申报书中法人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附件审核表、审查推荐表(含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栏) 均由高校自行填报和盖章确认,项目立项后,在宁部省属本科院 校直接与我厅签订项目合同。其他高等院校按照属地化原则,由 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

3.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 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专 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资金项目。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属的企业法人专业研究所申报和 在研的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 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4. 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 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 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 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 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 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把关不严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 省科技厅将按规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 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 资格等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对出现问题较严 重的地区或单位,实施项目申报特别审查程序,并将约谈所在主 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

6.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含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库的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0%。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 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经 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 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 总预算的30%。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 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申报单位有产学 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移动智能对接信息平台(http://www.jilianonline.cn/),进入校企联盟备案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8.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省科技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 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 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严禁徇私情私利,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违规推荐上报; 严禁帮助企业包装材料,骗取科技专项资金。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 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 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 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和办事效率。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 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五份。项目申报单位不需将附件材料装订 上报,也不需要在网上提交,但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核表》 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昆山、泰兴、沭阳、常熟、 海安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计划单 列管理单位和在宁部省属本科院校汇总申报项目后,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连同正式申报材料于2018年3月15日前统一 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 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重点项目及课题正式申报材料时,需提供重点项目及其下设各课题的清单,并分别注明项目和各课题的网上申报编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的项目仍按常规渠道汇总报送,但须由联盟秘书处向省科技厅另行出具推荐函,函中列明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下设各课题的名称及网上申报编号。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 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 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 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罗阳 025—83363239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阮俊 张颖 025—85485935 85485920

附件:1.2018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 术)项目指南

2.2018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 术)项目推荐汇总表(式样)

3.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1月30日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创新百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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