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关于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通知
2017-11-03
各市(县)、区(含高新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太湖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7〕40号),大力推进我市创新创业载体的人才建设,现将创建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各类人才建设的创新创业载体,分以下两类:
(一)孵化器类。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
(二)研究院类。包括在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独立运营的产学研合作机构等创新载体。
申报条件:
1、创建单位应在无锡市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才建设方面起示范引领作用。
2、应具备“五有五优”创建标准,即有人才建设目标、有人才宣传服务阵地、有人才资金投入、有领军人才团队、有人才工作特色品牌,实现领导推动优、政策体制优、发展平台优、工作绩效优、服务保障优。
3、能在今后三年内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支持政策
实行人才建设三年跟踪管理,成绩突出的创建单位将获批“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支持。鼓励创建单位所在市(县)区给予创建前政策支持。
三、组织申报
1、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创建推荐工作由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优先推荐有一定人才建设基础的创新创业载体申报。
2、创建单位需提供《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或2)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的各市(县)、区科技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人才办和科技局审核后,出具推荐函连同创建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1、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器类)
联系人:王波、朱莹、陶佳漪(市科技局事业处)
电 话:81821900,81821885,81821922
地 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638室
邮 箱:813syc@163.com
2、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研究院类)
联系人:李雯、王春耕(市科技局成果处)
电 话:81821898,81821911,81821895
地 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636室
邮 箱:237777834@qq.com
附件:
1、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孵化器类)[MS Office文档]
2、无锡市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研究院类)[MS Office文档]
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7日